配资平台哪家好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四年虚增营收161亿 与高管被罚3900万张宏伟终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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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监会列为典型,东方集团(600811)(600811.SH)违法违规行为被公之于众,退市警报拉响。
3月16日晚间,东方集团披露,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通过虚假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超161亿元,连续四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方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东方集团实控人张宏伟、董事长孙明涛分别被罚1000万元、500万元,且均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不仅如此,东方集团另外七名高管分别被处以150万至500万元罚款。此张罚单中,东方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900万元。
由于年报虚假记载,东方集团或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配资平台哪家好。同日,上交所也对东方集团发出监管工作函。
作为黑龙江省第一家实现IPO的民营企业,东方集团于1994年初上市,张宏伟也一度成为东北首富。2021年至2024年,东方集团连续四年净利润亏损,累计亏损金额将超50.72亿元。
连续四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6月,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调查。
2025年2月末,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指出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证监会发声半个月后,对于东方集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落地。
3月16日晚间,东方集团披露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依法对东方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8.25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25.20%、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6亿元、48.44亿元、65.3亿元、8.24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东方集团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方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东方集团实控人张宏伟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东方集团董事长孙明涛、时任财务总监党荣毅、董事会秘书康文杰、时任副总裁戴胜利、副总裁张惠泉、监事会主席吕廷福、监事刘艳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指出,张宏伟、孙明涛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张宏伟、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党荣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此张罚单中,东方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900万元。
退市警报拉响股价不足1元
连续四年财务造假,且虚增营收超161亿,东方集团被重罚后还将面临强制退市。
东方集团表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同样在3月16日,上交所也对东方集团发出关于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东方集团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3月17日起停牌,将于3月18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3月14日收盘,东方集团股价为0.92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作为黑龙江省第一家实现IPO的民营企业,东方集团于1994年初上市,主营业务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而其实控人张宏伟也是曾经的东北首富。
截至2024年9月末,东方集团资产总额357.81亿元,负债率53.75%。
此前,东方集团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的净利润为亏损8亿至12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7.5亿至11亿元。至此,东方集团将在2021年至2024年连续四年业绩亏损,其中净利润累计亏损金额将超50.7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集团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上述《重整纪要》中“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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